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国有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
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国有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发放至全省审计机关和省属国有企业。指引从贯彻执行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等六大方面,梳理34类重点问题,覆盖“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等环节。每类问题逐一列明整改标准清单和所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国有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发放至全省审计机关和省属国有企业。指引从贯彻执行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等六大方面,梳理34类重点问题,覆盖“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等环节。每类问题逐一列明整改标准清单和所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务院令第847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经2026年8月31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明确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与法律责任,并规定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接受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规定答记者问,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和有关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规定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审计署将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修订。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刘力云解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围绕审计整改责任从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中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二是细化各方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跟踪检查并及时审核认定;三是明确对拒不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虚假整改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等答记者问,说明条例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和有关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细化被审计单位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电子数据等配合要求。条例还增加规定审计机关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并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等答记者问,介绍条例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和有关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规定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审计署还将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修订工作。
国务院以第847号令公布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细化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与法律责任,并规定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条例还要求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共7章64条。修订内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细化完善审计监督内容、健全审计工作程序、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四方面,其中明确将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纳入专项审计调查范围,增加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并规定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6年9月19日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修订旨在对标修改后的审计法,完善审计工作程序、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共7章64条。修订内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细化财政收支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等审计监督内容、增加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的登记报告制度,并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汪德华解读今年再度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认为本次修订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021年修改后审计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经202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847号第二次修订,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涵盖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职责、权限、程序与法律责任,并规定审计工作应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会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国家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大数据等手段。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6年9月19日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答记者问,涉及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和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新增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刘力云解读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指出条例从三方面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一是明确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中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
国务院令第847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条例1997年发布、2010年第一次修订后的第二次修订。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明确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并规定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条例还细化了封存期限、提请裁决期限和拒不配合审计的罚款标准等具体程序与责任。
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6年9月19日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随后就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答记者问。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共7章64条。修订内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细化财政收支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等审计监督内容、增加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的登记报告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并细化整改不到位的法律责任。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中对查出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检查。
国务院令第847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为1997年发布、2010年第一次修订后的第二次修订。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明确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要求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并规定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审计署负责人就修订背景、总体思路等答记者问,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及有关各方督促整改责任,并规定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授权审计署制定具体办法。审计署将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