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通知:2025年度残保金申报日期已调整,多地年审窗口延长至3—10月
税局通知:残保金申报日期已调整!
2025年度残保金集中申报期已至,为配套全国残疾人联网认证系统升级,多地将年审窗口拉长至3—10月并调整申报缴费时间,各省市具体执行区间仍不统一。年审是享受减免的前置必要条件,未按时完成联网年审的,即使实际安置残疾人也视同未安置。现行残保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逾期缴纳按日加收5‰滞纳金并记入信用记录。
财税朋友请注意:2025年度残保金集中申报期已至,今年全国多地
申报时间
出现
重要变动
。
1
紧急提醒
残保金申报期已调整!
今年,为配套全国残疾人联网认证系统升级,各地普遍将
年审
窗口拉长至3–10月,并理顺“
先年审、后缴费
”的时序,同步调整
申报
缴费时间,确保企业完成年审后仍有充分缴费窗口。
但
各省、各地市的具体执行区间仍然不统一
,请各位财税朋友务必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
一、山东省
近期,山东省税务紧急提醒:2025年度残保金年审和申报缴费时间已调整。调整后,年审与系统同步,缴费窗口相应后延,给企业更充裕的办理周期。调整如下:
二、其他典型地区
1、贵州省
• 年审时间:3月1日至10月31日
• 申报缴费:5月1日至11月30日
2、河南省
• 年审时间:3月1日至10月31日
• 申报缴费: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发布的次月至12月31日
3、江西省
• 年审时间:3月1日至10月31日
• 申报缴费:4月1日至10月31日
4、广东省(含深圳)
• 年审时间:3月1日至10月31日
• 申报缴费:8月1日至11月31日(各地区略有不同)
!!特别提醒:
• 年审是享受减免的前置必要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网年审,即使实际安置了残疾人,也将视同未安置,无法享受任何优惠。
• 申报缴费区间各地略有不同,建议立即查询本地税务局或残联官网,设置日历提醒,避免滞纳金和信用风险。
2
谁需要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工作,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1、法定缴费义务人
2、无需申报缴纳主体
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然人个人,不属于残保金缴费主体,
无需申报残保金
。
3、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所录用人员才可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
• 持有《残疾人证》或1-8级《残疾军人证》;
• 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 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基础安置比例
全国通用安置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5%,部分省份执行2%,具体以当地官方公告为准。
• 安置残疾人比例≥当地规定比例:无需缴纳残保金,部分地区还可申领岗位、社保补贴;
• 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规定标准:按照差额计算缴纳残保金。
3
现行优惠政策,
以及4类减免情形!
目前残保金各类减免、激励政策执行期限均延长至
2027年12月31
日,主要分为全额免征、分档减征、特殊减免、叠加财税优惠四大类。
注:减免需经财政部门审批,每年5月底前提交材料,6月底前出结果,获批名单会向社会公告。
4
残保金计算规则
公式+实操案例解析
核心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安置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公式关键指标拆解: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计算公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 ÷ 12 个月
定义: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特殊情况: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数据来源: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特殊情况:如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实操计算案例
案例
:
A公司2025年在职职工140人,安置持证残疾员工2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7万;当地社平工资3万,残疾人安置比例1.5%,计算2026年应缴残保金。
解析
:
①当地社平工资2倍:3万×2=6万,企业平均工资7万>6万,按6万元计征;
②标准应缴金额:(140x1.5%-2)x60000=6000元;
③安置比例:2/140≈1.42%,介于1%与当地标准比例之间,享受50%减免;
④
实际应缴纳金额:6000x50%=3000元
5
残保金常见问题避坑
Q1:什么情况下无需缴纳残保金?
A1:
残疾人保障金,这2种情况下的企业不用缴纳!
①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当地规定比例;
②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可免征残保金。
Q2:影响残保金缴费金额的3大核心因素?
A2
:①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含在编或签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若接受劳务派遣残疾人,由派遣与接受单位协商计入一方,不得重复计算。
②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工资总额÷职工人数计算,超当地社平工资2倍的,按2倍计征;工资总额为税前口径,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不含福利费、五险一金等。
③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仅计入持残疾证/1-8级残疾军人证、签1年及以上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且足额缴社保的残疾人,未缴社保的不计入
Q3:我们公司在各地都有分公司,每个分公司都不超30人,总分合计远超30人了,请问分公司是否有残保金优惠?
A3
:可以。分公司单独核算,各地分公司在职职工均≤30人的,可单独享受全额免征;总分机构原则上在各自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Q4: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什么后果?
A4
:①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②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③部分地区规定:不得参评先进/文明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Q5:公司连续亏损企业能否减免/缓缴残保金?
A5
:可以。连续两年亏损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减缴,需在每年5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材料(书面申请、审计报告、亏损证明等),财政部门6月底前出具审批结果;破产/歇业企业可申请免缴。
①缓缴最长不超过6个月;
②减缴最高不超过1年应缴额;
③批准减免/缓缴的企业名单,当地会每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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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财务经理人
,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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